錦州市自然資源局現將《錦州市關于辦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續期的實施意見(試行)》在錦州市人民政府網站(www.be-younger.com)公示公告欄全文公布。 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1年11月11日前,通過以下方式提出意見和建議:
(一)聯系電話:2118621,傳真:2118621,聯系人:林堂峰。
(二)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錦州市自然資源局政策法規科 2118621(地址:錦州市市府東路10號,郵政編碼:121012)
錦州市關于辦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續期的實施意見(試行)
為規范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續期行為,解決我市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屆滿續期問題,維護土地使用權人合法權益,促進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市場健康有序發展,根據《土地管理法》《房地產管理法》《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就辦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續期(以下簡稱續期)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續期的基本原則
(一)市本級四個區政府(管委會)(古塔區、凌河區、太和區、松山新區)為開展此項工作的責任主體,要結合我市老舊工業園區改造及標準化建設工作,嚴格審查把關。對嚴重違反規劃、落后淘汰的企業不予辦理續期手續,尤其是違法違規的,絕不允許借續期之機使其合法化;對符合規劃并有保留價值的企業可依法辦理續期手續,逐步形成工業園區集約化、規?;?、標準化。
(二)市自然資源局要嚴格審核,依法依規按供地程序上報錦州市土地交易管理委員會批準??茖W合理把握、集體研究,市區共同把關,做到上下貫通。堅決防止“一管就死、一放就亂”現象發生。
(三)辦理土地使用權續期要以方便群眾、為企業解決實際問題為出發點,以創建良好的營商環境為目的。
(四)對于實際工作中遇到的特殊情況用地,本著“一事一議”的原則,進一步研究辦理方式,妥善給予解決。
二、續期的基本要求
(一)在我市古塔區、凌河區、太和區、松山新區行政管轄區域內,國有土地(住宅用地、養殖用地除外)使用權人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需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向自然資源管理部門提出辦理續期手續的申請,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宗土地的,應當予以批準。經批準準予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有關規定支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
土地使用權人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未申請續期或者申請續期未獲批準的,土地使用權由政府無償收回,該土地上的房屋等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辦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辦理。
(二)申請辦理續期的地塊,如近三年有開發改造意向,則不予續期。轄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對企業(個人)申請續期的地塊綜合判斷,出具是否同意續期的意見。
(三)所有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人要出具承諾:如國家和省出臺新的相關政策或政策進行調整,按照國家和省相關政策執行;如果政府實施動拆遷改造時主動配合市、區政府,同意按原批準用途及剩余年限依據政策合情合理給予補償,不得人為索要高額補償。
三、批準用途
(一)未改變原批準用途的土地,按原用途批準續期。
(二)已改變原批準用途的土地,按原用途批準續期。改變用途期間按我市出臺的《錦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國土資源局、市財政局、市發改委關于對國有土地改變用途收取土地年租金的意見(試行)的通知》(錦政辦發〔2018〕38號)文件收取年租金。
四、續期年限
(一)符合現行規劃,且三年內沒有開發改造意向的,可以續期到法定的最高年限。
(二)不符合現行規劃,但三年內沒有開發改造意向的,原則上按10年續期。
續期時點自原出讓合同約定屆滿之日的次日起算。
五、申請辦理續期手續應提供的材料
(一)申請書(含使用權人承諾事項);
(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企業代碼證書;
(三)《國有土地使用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等權屬來源證明材料;
(四)《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批復文件;
(五)法律、法規、規章明確規定應提交的其他相關材料。
六、續期出讓價款的計算方法
續期宗地首次出讓或累計出讓年期達到批準用途最高出讓年限的,地價款按擬出讓時土地使用權市場價格確定;續期宗地首次或累計出讓年期未達到批準用途最高出讓年限的,且在取得土地使用權之前已享有劃撥土地使用權權益或支付了征地、拆遷等土地費用的,可續期至批準用途最高出讓年限,地價款按擬出讓時的出讓土地使用權市場價格減去擬出讓時的劃撥土地使用權權益價格確定(即按政府純收益繳納)。但到期前未申請續期的和原合同約定到期后土地使用權無償收回的除外。
七、其他
(一)本實施意見執行期間,若國家和省出臺相關政策,按照國家和省相關政策執行。
(二)各縣(市)人民政府、濱海新區管委會辦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續期手續可參照本實施意見執行。
(三)各區政府(管委會)及相關部門在實施動拆遷改造時,嚴格遵照此意見執行。各金融機構要密切配合,確保續期后的土地使用權同樣擁有抵押、貸款等權利。
(四)本實施意見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原《錦州市人民政府印發錦州市關于辦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續期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錦政發〔2017〕60號)及《錦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辦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續期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錦政發〔2018〕19號)同時廢止。
本實施意見由錦州市自然資源局解釋。